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SJ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三楼4302室 松江区交通委员会审批科驻三中心办公室
1.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信息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上海市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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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1.准予备案的条件(1)企业经营备案车辆已全部退出备案。2.不予备案条件(1)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2)不符合准予备案条件的。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1.准予备案的条件(1)企业经营备案车辆已全部退出备案。2.不予备案条件(1)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2)不符合准予备案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