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33371749、(021)33371750、(021)3309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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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021-12345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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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具备有效核准文件且2年内未开工建设; 具备有效的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开工。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具备有效核准文件且2年内未开工建设; 具备有效的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文件; 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开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