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修复申请

新办 申报服务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特别程序SPECIAL PROCEDUR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一、线上办理方式(一)“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申请出具履罚情况说明的1、完成身份认证;2、在线填写信息,提交申请;3、提交成功后,行政处罚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二)市公共信用平台归集的其他失信信息申请信用修复的1、完成身份认证;2、在线填写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提交申请;3、提交成功后,申请材料将实时转交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2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予以修复的书面意见;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二、线下办理方式(一)“信用中国”网站和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申请出具履罚情况说明的①提出申请。申请人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900号)及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窗口提出申请;②提交材料。根据材料申请目录的要求,提交材料;③核验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④工作人员收件后1个工作日内转办修复申请;⑤行政处罚机关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二)市公共信用平台归集的其他失信信息申请信用修复的①提出申请。申请人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900号)及各区行政服务中心信用窗口提出申请;②提交材料。根据材料申请目录的要求,提交材料;③核验材料。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④工作人员收件后1个工作日内转办修复申请;⑤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2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决定是否受理;⑥决定受理的,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予以修复的书面意见;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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