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人才认定申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021)54956626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登录一网通办,查询教育人才认定事项相关要求,下载并填写闵行区教育人才申报意向表,提交申请表,等待认定结果。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400号3号楼人才交流中心102室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15修正)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上海市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精神及要求,结合闵行区教育系统事业发展的需求,面向全国引进高端教育人才。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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