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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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见申请材料填报表

形式标准

申请并提交电子版材料。申请材料均须用原件(如无原件,复印件须经企业盖章)拍照或扫描形成彩色图片文件,并以WORD或PDF文件形式(可内含图片)上传。每个文档标题应当与其内容一致,文件内容应清晰可辨。领取审批文件时需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事窗口递交提交原件或者复印后盖章的纸质文本,以供存档。

申请材料目录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应急管理部门核发,其他材料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证明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应急管理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应急管理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应急管理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相关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办申请书》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11 审查人员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12.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决定 11 部门负责人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12.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条件。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局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局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2.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3.在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我局法定职权范围内,申请人有权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并要求我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依法定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同时出具加盖本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4.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我局认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在提交申请材料的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我局逾期不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申请人按照我局告知的补正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后我局仍不受理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法改正;
5.我局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说明延长期限的理由并在法定的延长期限内作出决定;
6.对依法需要听证、专家评审和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
7.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颁发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加盖我局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我局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并说明理由,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8.我局实施行政许可,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或者我局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向申请人索取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申请人有权拒绝并依法提出投诉或者举报;
9.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我局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决定,由此对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有权要求我局依法给予补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向我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按照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条件和我局关于申请文本的规范性要求,如实向我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应当依法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我局行政许可决定对申请人从事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所规定的义务;
3.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需要对行政许可的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我局同意后方可作出变更;
4.我局对申请人取得我局行政许可后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申请人应当支持和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5.申请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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