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5657574、(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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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大厅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00086)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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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大连西路296号2楼202室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
信函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大连西路296号2楼202室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邮政编码:200083)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一)准予备案的条件产品未发生改变,或者改变后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二)不予备案的情形。产品发生改变后未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一)准予备案的条件产品未发生改变,或者改变后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二)不予备案的情形。产品发生改变后未进行过产品变更备案。 |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常见错误:申请人不知道如何办理国产非特殊用化妆品备案。
正确做法:申请人在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上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查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