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上海教育人才网:https://shehr.shec.edu.cn/;上海教育网:http://edu.sh.gov.cn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https://www.shehr.edu.sh.cn/;上海市教育委员会:http://edu.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信访办公室通讯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3210室 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通讯地址:长宁区延安西路900号415室
信函投诉: 来信地址: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延安西路900号)414室 邮编:200052
电子邮件投诉: shteacher900@163.com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上传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与现场提交的材料内容一致。
如果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
(1)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致体检指标不合格,视为体格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受理。(2)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如果因怀孕而无法完成妇科检查的,视为未完成体检,本次认定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体检需要空腹吗?必须要在指定体检医院吗?复检时可以更换医院吗?
在其他省市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合格,已取得国考合格证明,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
申请人在参加其他省市国考面试时,需符合当地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条件且申请人目前符合本市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条件的情况下,方可参加本市认定。
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省市生源在读学生(专、本科、研究生)户籍未迁至本市,可以在本市参加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吗?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吗?
可以在本市参加认定,其中大专、本科在读学生只能在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每年)参加认定。不需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