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3306199、(021)23306188
网上咨询: 网址:http://yjglj.sh.gov.cn/,申请路径:网上办事/网上咨询
窗口咨询: 瑞金二路108号民防大厦1楼,上海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办事大厅1号窗口
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通讯地址:瑞金二路108号民防大厦1楼1号行政审批办事窗口,邮政编码:200020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网址:http://yjglj.sh.gov.cn/,申请路径:政务互动/局长信箱
窗口投诉: 复兴中路593号接访室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通讯地址:复兴中路593号,邮政编码:200020
申请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本指南列明的申报材料要求(备注)填报。
安全使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新建企业或提交工商核准文件)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在有关报纸刊登证件遗失声明 | 申请人按照本指南列明的要求(备注)自备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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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57号,第79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