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57741146、(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SJ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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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105室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室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荣乐东路2111号2号楼105室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访室 (邮编:201600)
1.在线填写《地名注销申请表》;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3.网上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地名注销申请表 | 申请人在线填写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地名注销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原地名批准文件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根据《上海市地名管理条例》,被注销的地名一般不再用作新的同类地名。
常见错误:申请表、示意图中地块四至位置或道路起迄点名称(如道路、河流名称),不按要求填写(以非正式命名名称标识和表图地名名称不统一)。
正确做法:应该以审批通过的正式命名的地名填写和表图地名名称统一。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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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直接送达 |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批文 | 点击下载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批文 | 点击下载 | ||
地名批准文件 | 直接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达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