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和双创区工作的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身份证
到现场次数
1 次
法定办结时限
9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12367
投诉电话: 021-12345
在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如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或国务院批准设立的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简称“双创”)内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纳税记录良好,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并且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上述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可随同申请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窗口初审通过的,予以受理。受理后,经初审、审核通过的,上报公安部国家移民管理局提请审批。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申请。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松礼路8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入境接待大厅5—12号窗口;上海市移民事务服务中心(浦东新区学林路36弄8-9号楼)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 ~ 11:30;下午1:30 ~ 5:00(国定假日除外) 工作所在地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及受理时间详见《各区办理外国人证件接待地址及时间》一览表
办理时间
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证之后,是否还需要办理签证?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凭永久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居留和工作,凭本人护照和永久居留证件出境入境。
常见错误示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条件的外国人,经本人申请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资格。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的审批管理办法由公安部、外交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是否收费:是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