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5657574、(021)12345
网上咨询: http://www.sh12345.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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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咨询: 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三河路338号虹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大厅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200086)
投诉电话: 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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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大连西路296号2楼202室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
信函投诉: 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街道大连西路296号2楼202室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科(邮政编码:200083)
申请人通过一网通办申请的,遗失或损毁的书面声明应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扫描上传。
身份证 | 公安部门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 申请人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书面声明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1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条款 | ||||
内容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