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年报和计划申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24011539、(021)24011541、(021)23117304
投诉电话: 021-12345
医疗机构直接通过信息系统申报医疗废物年报和计划,并符合法定形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医疗机构登录系统并进入相关模块,填写相关数据后保存并提交。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街道三江路55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业务受理窗口0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2、《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4〕34号)第三条: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报告制度。每年2月底前,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通过医废信息系统申报上年度医疗废物产生处置情况和本年度医疗废物产生处置计划。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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