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违反节能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理

对教育系统公共机构违反节能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理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2.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3.未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或者未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的;4.未按照要求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的;5.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6.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7.未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8.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未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将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备案的;2.未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或者未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的;3.未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或者未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的;4.未按照要求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的;5.超过能源消耗定额使用能源,未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作出说明的;6.未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或者未在重点用能系统、设备操作岗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的;7.未按照规定进行能源审计,或者未根据审计结果采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的;8.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全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