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12393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smzy/qa/tourist/guide/qa?from=zwfw
窗口咨询: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综合A24-A29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SJ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综合A24-A29号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1、通过随申办APP或小程序线上申领;2、全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乐都西路867-871号松江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2楼综合A24-A29号窗口;办理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梅路139号中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文涵路733号方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仓华路623-631号永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岳阳街道人民北路73弄1号岳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街道人民北路3456号1号楼广富林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涞坊路408号东一楼九里亭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影视路28弄1号车墩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1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洞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7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站路460号新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新公路219号九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育新路333号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分中心综合窗口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新浜镇新绿路398号新浜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6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泖港镇中南路35号泖港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2-6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政路1089号叶榭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7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文化路150号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5-12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凯路400号泗泾镇新凯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3-9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佘新路358号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8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佘山镇佛山路336号佘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佘北大居分中心综合窗口1-5号窗口;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文翔路6000号小昆山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10号窗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街镇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中山街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方松街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永丰街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岳阳街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广富林街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九里亭街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车墩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洞泾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新桥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九亭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石湖荡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石湖荡镇分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新浜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泖港镇;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叶榭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泗泾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泗泾新凯;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佘山镇;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佘山镇佘北大居分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6:30,双休日上午8:30-11:30小昆山镇。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08:3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35号)第六章生育保险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医保规〔2021〕9号)一、关于申领条件 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生育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规定;(二)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三)从业妇女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本人和所在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者原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3、《关于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医保待遇发〔2022〕1号)(沪医保待遇发〔2022〕1号)一、对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即2021年5月31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妇女,各医保经办机构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切实保障参保妇女生育保障权益。4、《关于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规〔2023〕12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或流产的妇女,可按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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