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方案征询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7(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7922276
网上咨询: http://wbjxf.sh.gov.cn/310000W0016/let.getXZ.do?id=89b1e63f-fe52-4ee7-b49e-e17039dc01ce&TYPE_FLAG=21
窗口咨询: 上海市 金山区 山阳镇 龙山路555号金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C区工程建设综合受理01-06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1.收件。申请人通过市“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等方式提交申请材料。收件工作人员依据申请材料目录及形式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出具收件凭证。 2.受理。业务处室受理工作人员依据受理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件日起计算审批时间;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自补正完成日起计算审批时间。 3.征询。处室人员将材料通过行政协助平台,发往消防、卫生、环保、交通、交警、民防、绿化等各相关部门,进行意见征询,请相关部门提出回复意见;相关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征询意见答复。 4.汇总。将各相关部门的答复意见汇总。 5.送达。将汇总意见上传上网,通过网上下载方式送达申请人。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山路555号金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C区01-06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第十一款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沪府规[2018]14号)五、重点举措(一)2、加速项目生成实施。规划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协调做好项目规划、土地利用和资金的统筹平衡,指导建设单位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各部门在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上提供的会商意见、联审意见可视作正式意见,作为后续项目审批的依据。(三)4、转变管理方式。对于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替代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审批,交警、交通、绿化市容等其他部门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批。《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征询和设计方案征询行政协助工作规程》(沪编[2018]611号)第四条 项目纳入实施库进行深化研究策划生成,可开展规划设计条件征询和设计方案征询的行政协助。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可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征询的行政协助。
是否收费:否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