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未规定
承诺办结时限
0(当场)
电话咨询: 021-25653557
投诉电话: 021-12345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不含有特别程序
申领人可登录微信“随申办”小程序、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随申办”APP、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搜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选择“预约领证时间”,选择领证日期与时间段并提交后完成预约。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街道小木桥路470号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8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七条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人员,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在受理期限内通过司法部网站登录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系统,如实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信息,并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指定的工作场所现场提交下列材料:(一)居民身份证;(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学位证明书原件;(三)司法部公告要求的其他材料。《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司法部应当自作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组织发放,并将相关情况载入档案。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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