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69693165、(02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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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投诉: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 1501号1楼101 室
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 集体合同(含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集体合同送审表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
| 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决议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