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bsfw/item/02501ec0-2884-48a4-94fc-30ee64dac829
投诉电话: 021-12345
信函投诉: 接收部门名称: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接收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大统路480号2602室 邮政编码:200070
本审批采用网上预审、当场受理的方式。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填报,经预审符合要求取得预约号后,纸质材料到行政事务受理窗口现场确认、当场受理。
上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出让土地)申请表(注销)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单位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通知、附图(可选) | 规划资源部门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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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当场办结 | 审查人员 | 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由申请单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应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
决定 | 当场办结 | 部门负责人 | 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由申请单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应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 |
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通知和附图,可以通过规划资源部门内部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但是,需要提交申请书。
申请表格需要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复印件需签注“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申请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单位公章。
常见错误1:申请材料不全
正确做法1:需在补正通知书规定期限内补齐通知书列出的材料
常见错误2:申请表上无预约号
正确做法2:需在网上填写信息并点击提交后打印申请表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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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在线下载、或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 在线下载、或窗口领取、或EMS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批文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