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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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承诺办结时限
电话咨询: 68542977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PD
投诉电话: 021-12345
备案信息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暂无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世纪大道2001号4号楼506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错误示例
无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2017年制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投资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3.《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2019年制定) 第三条第一款 本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以下简称“项目备案机关”)是指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区级投资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确定的机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2019年制定)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备案的平等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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