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stRegionIndex.do?stRegion=SH00SJ ; http://sh.12348.gov.cn/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fj.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松礼路81号松江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楼综合法律援助F03号窗口、法律咨询F04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松江区方松街道文诚路69号311室松江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邮编:201620)
1.申请材料按本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打印或复印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纸,其所载明的内容应清晰可辨;
3.网上预申请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当场提交的材料内容相同。
| 法律援助申请表 | 申请人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和有代理权的证明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经济状况证明表 | 申请人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 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涉及的案件材料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审批结果名称 | 送达方式 | 送达期限 | 审批结果类型 | 审批结果样本 |
|---|---|---|---|---|
| 准予行政审批决定书 | 直接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 | 点击下载 | |
|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 直接送达 |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 |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