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签发

往来港澳旅游签注签发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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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如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

形式标准

签注种类:个人旅游或团队旅游。
期限:
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停留期为7天。
持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申请人可选择自行出入境或随团出入境;持港澳团队旅游签注的申请人须随团出入境。

申请材料目录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交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港澳旅游签注,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同时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父母,需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另须提交其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并加盖学校公章(非学校部门章或学院公章)。本市高等院校名单可在上海市教委网站查询,《在读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就读的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必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 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未持《上海市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申请港澳旅游签注,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同时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 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持《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交验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 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主管权限审批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原件。 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未持《上海市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在沪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外省市人员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并加盖学校公章(非学校部门章或学院公章)。本市高等院校名单可在上海市教委网站查询,《在读证明》有效期为一个月。 就读的本市全日制高等院校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未持《上海市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配偶,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须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等);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父母,需交验本市户籍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另须提交其本市户籍人员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持《上海市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再次办理单独签注的,原证一并提交。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自助填表机打印的申请表已印有照片的无需再贴) 本市各出入境对外接待窗口提供表格,或者至“一网通办”总门户下载电子表格 原件 1 纸质 必要
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若需同时申请港澳通行证,需提交与人员类别相应的办证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须交验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关系公证书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市卫健委、市公证处、公安机关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要求的必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未持《上海市居住证》的符合条件的外省市人员如系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提出办证申请。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5 审查人员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旅游签注: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三、智能签注设备受理。本市户籍人员及持本市居住证人员,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办理赴港澳旅游签注的,本人可通过智能签注设备申请。(具体签注种类和次数见智能签注设备)注:特定身份或名字中含有系统未能识别的生僻字等其他情形系统审核不通过的,不能通过智能签注设备办理旅游签注的,须提交相应材料前往受理窗口办理。请申请人注意安排好充足时间,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决定 5 部门负责人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本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旅游签注: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及驻地在本市的现役军人。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1、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三、智能签注设备受理。本市户籍人员及持本市居住证人员,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办理赴港澳旅游签注的,本人可通过智能签注设备申请。(具体签注种类和次数见智能签注设备)注:特定身份或名字中含有系统未能识别的生僻字等其他情形系统审核不通过的,不能通过智能签注设备办理旅游签注的,须提交相应材料前往受理窗口办理。请申请人注意安排好充足时间,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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