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待销户)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电话咨询: 12329
网上咨询: www.shgjj.com
窗口咨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www.shgjj.com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销户条件,尚未办理提取手续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可以为职工办理账户待销户停缴手续。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天目西路290号设银行第六支行营业部公积金业务1-4号窗口;建设银行上海分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信息详见: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ywwd/208101.html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什么材料?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须提供养老金核定表或者养老金发放证明。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符合封存条件,但实际处于以下中断缴存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办理停缴手续:(一)职工工作变动至新单位,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原单位尚未转移的;(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符合销户提取条件,尚未办理提取手续的;(三)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
是否收费:否
18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停缴(待销户停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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