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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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1.申请。“阳光宝宝卡”康复训练补贴每半年申请一次,集中受理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申请人可向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在本市康复机构训练的应提供:《上海市阳光宝宝卡康复训练补贴申请审批表》;“阳光宝宝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户口簿;康复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康复机构出具的有效票据原件。
(2)在外省市康复机构训练的应提供:《上海市阳光宝宝卡康复训练补贴申请审批表》;“阳光宝宝卡”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对象户口簿;康复机构所在地公安部门发放的监护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康复承诺书(附件4);外省市康复机构出具的康复训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外省市康复机构出具的有效票据原件。
2.受理。受理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核对申请对象及申请人身份及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不全的,当场一次告知所需全部补正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受理服务中心将申请信息录入社区信息系统,申请材料纸质件交街镇残联。
3.审核。街镇残联收到申请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街镇残联将信息录入康复综合信息平台,申请材料纸质件报送区残联复核;审核不通过的,街镇残联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4.补贴发放。区残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复核通过的,区残联将信息录入康复综合信息平台,康复训练补贴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复核不通过的,区残联在五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