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形提取——错缴更正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12329
网上咨询: www.shgjj.com
窗口咨询: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部业务网点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www.shgjj.com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部业务网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出现错缴、错提情况的。
不含有特别程序
填报须知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通过线下渠道办理。
办理方式
无
办理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西路街道梅园路116号静安区管理部1-12号窗口;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详见:https://www.shgjj.com/html/newxxgk/ywwd/208103.html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45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需进行错缴更正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错缴单位内,该如何处理?
单位先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并待账户转移至错缴单位内,才能办理提取审核。
常见错误示例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是否收费: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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