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来访群众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上海网站——政民互动——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公安局”联系我们
窗口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窗口(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群众来访接待时间为9: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及国定节假日除外)
信函投诉: 上海市公安局信访接待(共和新路342号,近太阳山路);邮政编码:200070
1、申请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3、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在20日内,对爆破作业项目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常见错误:申请表中爆破作业人员与爆破作业单位提供材料不一致。
正确做法:爆破作业单位应仔细核对,申请表中人员信息应与实际参与爆破作业项目人员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