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请书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 | 地方政府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 | 地方政府 | 原件 | 1 | 纸质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
受理 | 5 | 各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