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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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需如实完整填写并告知承诺签字。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上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 受理窗口提供表格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上海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 受理窗口提供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残疾人身份证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残疾人户口簿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残疾人证原件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监护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办理申请手续的,需提供监护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代理人委托书 委托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银行卡账号 发放街镇指定银行的银行卡(需申请人本人持有)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上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上海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10元;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核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本市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410元;本市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90元。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核发的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三级精神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上海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范围和补贴标准是什么?

具有本市户籍、持本市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及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残疾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二级的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如何与相关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进行有效衔接?

一是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这两项补贴。二是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三是考虑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其中的残疾孤儿生活困难已基本解决,但护理照料困难尚没有制度保障,《意见》规定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生活补贴,可享受护理补贴。四是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避免出现部分残疾人因补贴后家庭收入增长,而失去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现象,使困难残疾人能够得到双重生活支持。五是纳入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其生活和长期护理照料已得到基本保障,因此不再享受两项补贴。。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人非本人申请时,没有携带委托书。
正确做法:如申请人为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书。
2、残疾证过期的必须去残联重新评定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
2、《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0〕28号)具体申请审核程序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残联三部门另行制定,并根据本市“一网通办”改革等的要求,不断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
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修订后的<本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民规〔2022〕11号)残疾人两项补贴以自愿申请为原则。残疾人本人可以通过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如“随申办”APP、“随申办”微信小程序、“随申办”支付宝小程序等)、自助终端等渠道提出申请。需要进行经济状况核对的,应当按照本市低保、低收入有关办法进行认定。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及时受理;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递交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街道(乡镇)”)进行初审;街道(乡镇)提出初审意见,报所在区残联进行审核;区残联作出审核意见,送区民政部门审定。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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