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或停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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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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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1.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配备较高政治素质、熟悉教学业务、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管理能力较强的专职领导干部,并根据需要设置精干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办事机构。广播电视大学举办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应设中专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函授教育应有专设机构。2.应有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应具有与职务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业务能力,胜任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应熟悉专业实践。兼任教师的聘任应保证质量并保持相对稳定。专任教师应按学校的规模、办学形式和专业设置的需要配备。建校时专任教师与学员的比例如下:全日制的(脱产学习)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1比15左右,业余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1比30左右,中等函授教育为1比35左右,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每一专业也应配备与教学需要相适应的专任教师。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和函授中专教育机构,应在学员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单位,设立广播电视教学班或函授辅导站,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适应教学需要的辅导教师。3.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具有连续招生的条件。各类在校学生数应在400人以上。开设专业不少于两个。4.应有与学校规模和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校舍。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验室和实习场所。农民中等专业学校还应有一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和中专函授教育机构,应具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条件,并保证必要的实习条件。学校所需的经费应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5.应有健全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申请举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先由办学单位聘请有关部门和中专以上学校有高级职务(或有同专业其它高级职务)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论证的重点是:(l)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生产(工作)需要和人才规划,以及本地区、本行业的教育事业现状,研究建校的必要性。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1.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有健全的领导管理机构,配备较高政治素质、熟悉教学业务、具有大学文化水平、管理能力较强的专职领导干部,并根据需要设置精干的教学、行政、后勤等办事机构。广播电视大学举办成人中等专业教育应设中专部;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举办函授教育应有专设机构。2.应有一支以专业教师为骨干、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应具有与职务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和业务能力,胜任教学工作。专业课教师应熟悉专业实践。兼任教师的聘任应保证质量并保持相对稳定。专任教师应按学校的规模、办学形式和专业设置的需要配备。建校时专任教师与学员的比例如下:全日制的(脱产学习)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1比15左右,业余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为1比30左右,中等函授教育为1比35左右,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每一专业也应配备与教学需要相适应的专任教师。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和函授中专教育机构,应在学员相对集中的地区或单位,设立广播电视教学班或函授辅导站,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适应教学需要的辅导教师。3.独立设置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具有连续招生的条件。各类在校学生数应在400人以上。开设专业不少于两个。4.应有与学校规模和任务相适应的固定校舍。有适应教学需要的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验室和实习场所。农民中等专业学校还应有一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和中专函授教育机构,应具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条件,并保证必要的实习条件。学校所需的经费应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5.应有健全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等。申请举办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应先由办学单位聘请有关部门和中专以上学校有高级职务(或有同专业其它高级职务)的专家共同进行论证。论证的重点是:(l)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生产(工作)需要和人才规划,以及本地区、本行业的教育事业现状,研究建校的必要性。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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