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采用网上预审后现场收件确认的方式。申请材料先进行网上填报,经预审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市科委现场确认、收件。
承诺书 | 申请人 | 原件和复印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实验动物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 在系统填报中产生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上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原件 | 0 | 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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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1 | 审查人员 | 经办人员完成核实、审查。 |
决定 | 4 | 部门负责人 | 对实验动物许可证有效期满申请延续的,如申请者承诺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出具承诺函,可直接办理。市科委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核准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