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021)22234500、(021)12345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咨询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10号窗口(邮编:200062)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备案承诺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区民政局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查看详情 | |
食品经营许可证明 | 市场监管局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卫生健康委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 | 查看详情 |
如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1、登记主体在普陀区,即在普陀区办理经营性养老机构备案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登记主体在普陀区,但实际开办主体在徐汇区(即养老机构具体地址),则应在徐汇区进行经营性养老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