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到现场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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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64023925,(021)12320
投诉电话: 021-12345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友东路358号3号楼912室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表格填写不完整正确做法:填写规范,仔细核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一款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一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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