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活动认定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12345、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无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科普活动认定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一楼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常见问题
申请科普活动的主体有什么要求?
地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科协、工会、妇联、共青团必须是科普活动的主办单位,并且应当设置有专门的科普活动组织工作机构。
企业组织的活动可以申请科普活动认定吗?
企业组织的活动不属于科普活动认定范畴。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在填报《科普活动认定申请表》时,单位名称处填写单位简称。正确做法:应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名称。
《科普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国科发政字〔2003〕416号)三、关于党政部门开展科普活动的认定……2.举办符合以上条件的科普活动的地方党政部门等单位,应当在活动举办一个月前,向所在地的地(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科普活动批件、科普活动方案(包括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活动目的、活动规模、门票定价等内容)等相关文件。接受申请后,地(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负责活动的现场监督和过程管理。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主办单位应当将科普活动总结报告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料报经所在地的地(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地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并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向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和国家科学技术部备案。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申请人认为审核、评估人员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在接到审核、评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申请人对审核结论或相关人员行为有异议的,可在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意见。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依法接受、配合审核、评估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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