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补贴

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补贴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友谊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吴淞街道淞青路151号吴淞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6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街道永清路899号友谊路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张庙街道泗塘二村108号张庙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13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祁北东路209号罗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沪太路2518号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8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真华路1112号大场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大华分中心综合113-118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德都路111号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2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盛桥一村18号月浦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盛桥分中心10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松兰路826号杨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残联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潘沪路216号(原潇月路7号)罗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电台南路7号顾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4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潘广路1445号顾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馨佳园分中心1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河曲路108号高境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17-18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庙行镇长江西路2700号庙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3-7号窗口。上海市宝山区淞南镇长江路556号淞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24-2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下午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双休日8:30至11:30,中午不休息,具体以所在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公布为准)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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