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咨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021)63269368、(021)54909343(传真)、(021)12345
网上咨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http://yjj.sh.gov.cn)“在线咨询”栏目
窗口咨询: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信函咨询: 咨询部门名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邮政编码:200233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3号楼底楼大厅1-5号窗口)
信函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街道宜山路728号1号楼; 邮政编码:200233
详见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121号)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工作日) | 办理人员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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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8 | 审核人员(处室经办人员)/核准人员(处室负责人) | 属于行政审批职责范围;技术审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完整规范;技术审评结论明确。 |
决定 | 2 | 审定人员(分管局领导) | 属于行政审批职责范围;技术审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工作程序的规定;技术审评报告完整规范;技术审评结论明确;行政审批环节的核准结论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