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学籍建立、变动的核准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电话咨询: (021)33883512
窗口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邮编:201199)
投诉电话: 021-12345
窗口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服务台
信函投诉: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七莘路400号闵行区 教育局信访办 (邮编:201199)
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在相应时间内。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莘庄镇秀文路600号闵行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区F04-F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学生办理休学需具备哪些条件?
1.学生因伤病需治疗、休养的(须提供本市三级医疗机构证明);2.学生出国出境(须提供境外签证证明)。具备以上条件者之一,由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予以休学。
转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供:学生转学信息表、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学生评价手册等。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材料不全不予以办理转学手续,如缺户口本等。 正确做法:待材料齐全方可办理转学手续,材料包括: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含社保)、学籍卡、预防接种卡、学生评价手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2006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第12条。上海市教委制定《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2017年制定,第8条等。
无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据实提供各类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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