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到现场次数
0 次
法定办结时限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工作日)
电话咨询: (021)54264368
网上咨询: http://fw.scjgj.sh.gov.cn/shaic/consult!toQuestion.action
窗口咨询: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3、104、105号窗口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scjgj.sh.gov.cn
窗口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接待大厅
信函投诉: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所提交文件如为外文,应当附有由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或者其他翻译准确的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中外文意思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目录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3.现场申报提供A4规格纸张的申报资料;4.申请表应当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申请材料目录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广告批准文号注销申请表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街道肇嘉浜路301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一楼103、104、105号窗口
办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哪些情况需要提交广告批准文号注销申请?
1.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2.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被撤销、注销的;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错误:授权文件仅写明授权生产或者授权经营,未授权办理广告审查注销申请。正确做法:授权文件应当写明授权办理广告审查注销申请,已有生产或者经营授权的,可以再单独出具授权办理广告审查注销申请的授权文件,或者在生产、经营授权时附带授权办理广告审查注销申请。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公布)第十九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继续发布审查批准的广告,并应当主动申请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一)主体资格证照被吊销、撤销、注销的;(二)产品注册证明文件、备案凭证或者生产许可文件被撤销、注销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广告审查机关发现申请人有前款情形的,应当依法注销其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是否收费:否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2.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登记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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