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公用岸段海塘堤顶兼做运输道路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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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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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 申请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本应清晰。
2.申请材料中提供的项目名称、用途、地址、利用公用岸段海塘的范围、长度等信息应与《利用公用岸段海塘堤顶兼做运输道路申请表》中填写的实质性内容相对应。
3.由申请人提供的电子文件应采用PDF或CAD格式。如提供纸质材料的,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格式或原件尺寸提供。
4.申请材料受理后,申请人不得自行补充更改。

申请材料目录

利用公用岸段海塘堤顶兼做运输道路的审批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代理人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编办、公安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建设项目的立项批件和或城市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资料 政府部门核发(发展改革、住房建设、规划资源、交通等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公用岸段海塘堤顶兼做运输道路的维护责任协议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若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提供有关意见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利用公用岸段海塘堤顶兼做运输道路的审批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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