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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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7 审查人员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有固定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旅游行业工作经历(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与旅游相关的工作均可)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5.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具备上述任一条件,或者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要求的标准。
决定 8 部门负责人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有固定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4.有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旅游行业工作经历(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与旅游相关的工作均可)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5.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具备上述任一条件,或者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要求的标准。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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