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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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请表根据网上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文档材料以doc或pdf格式上传;图像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后上传。
2.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3. 所有申请材料应确保清晰、准确、适合阅读(如页面方向),并加盖本单位电子签章。

申请材料目录

拟生产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三类医疗器械和外省市第二类医疗器械适用】 药品监管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申请表 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申请人填报 原件 0 电子 必要
生产场地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例如,生产地址产权证和租赁协议,如申请人为房屋产权人,则仅需提交产权证) 产权证: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租赁协议:申请人自备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生产场地的平面图(标明楼号、楼层和面积)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环境监测报告【有洁净生产环境要求的产品适用】 第三方检测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产品技术要求(加盖注册专用章的扫描件)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生产工艺流程图(注明主要控制项目和控制点以及是否外协生产,如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设备及工艺参数控制的说明)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 公安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证明 公安机关、教育机构等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查报告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经办人员身份证 公安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委托方营业执照【外省市医疗器械委托方适用】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委托方《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外省市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方适用】 药品监管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YY0287/ISO13485认证证书【受托生产的受托方适用】 第三方认证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委托方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证明资料【增加受托生产产品且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医疗器械注册人适用】 药品监管部门核发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委托方专职法规事务、质量管理、上市后事务人员的身份证(或护照)、学历(或者职称)证明以及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增加受托生产产品】 公安部门、教育机构等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查看详情
委托生产合同和质量协议(注:应明确双方委托生产中技术转移、质量保证、责任划分、放行要求权利义务)【增加受托生产产品适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证明售后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必要
委托方商业责任险合同【增加受托生产产品】 保险机构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委托生产医疗器械拟采用的说明书和标签样稿【增加受托生产产品适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委托方对受托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认可声明【增加受托生产产品适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委托方关于委托生产医疗器械质量、销售及售后服务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增加受托生产产品适用】 原件和复印件 0 电子 非必要

申请文书名称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决定
颁证与送达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医疗器械注册证与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办理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需先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才能申请开办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已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取得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时,需进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变更,将新产品注册证添加入生产许可证的产品登记表中。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增加生产产品时应当办理什么手续?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所生产的产品品种情况。增加生产产品品种的,应当向原生产许可或者生产备案部门报告,涉及委托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委托方、受托生产产品、受托期限等信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增加生产产品涉及生产条件变化,可能影响产品安全、有效的,应当在增加生产产品30个工作日前向原生产许可部门报告,原生产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开展现场核查。属于许可事项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变更。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从事医疗器械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能对生产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的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以及检验设备;   (三)有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的管理制度;   (四)有与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五)符合产品研制、生产工艺文件规定的要求。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形式是什么?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5年。正本和副本载明许可证编号、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副本记载许可证正本载明事项变更以及车间或者生产线重大改造等情况。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等项目应当与营业执照中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在境内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申请生产许可时,应该提交哪些资料?

在境内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生产许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所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产品技术要求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的身份、学历、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生产管理、质量检验岗位从业人员学历、职称一览表;   (五)生产场地的相关文件复印件,有特殊生产环境要求的,还应当提交设施、环境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六)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目录;   (七)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   (八)生产工艺流程图;   (九)证明售后服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十)经办人的授权文件。   申请人应当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相关材料可以通过联网核查的,无需申请人提供。

常见错误示例

1. 常见错误:申请办理过程中,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没有填写电子委托书。
正确做法: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供电子授权委托书。
2. 常见错误:网上申请信息与证明材料不一致。
正确做法:按照证明材料填报网上申请信息。
3.常见错误:生产地址产权证信息不全
正确做法:生产地址产权信息应包括生产地址涉及建筑物的用途、层数等产权信息,例如提供《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等明示产权信息的资料。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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