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

新办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显示更多

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表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副本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告知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简历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人社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注册地房产使用证明 不动产登记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工作设备情况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工作规范和章程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营业执照副本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市场监管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简历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人社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注册地房产使用证明 不动产登记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工作设备情况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工作规范和章程 原件 1 纸质 必要
可行性研究报告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告知承诺书 原件 1 纸质 必要 查看详情

申请文书名称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行政许可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常见问题FAQ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第三章第十八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应当自开展业务之日起15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执行国家有关劳务派遣的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第六章 第四十七条
职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设立职业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开展职业中介活动,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并获得职业中介许可证。 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的机构,不得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职业中介许可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并免费发放。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
第二章第五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包括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收费CHARGES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全部展开